⒈ 除名之后重新纳入名册。
引《南齐书·何昌寓传》:“昌寓 在郡, 景素(宋 建平王 刘景素 )被诛, 昌寓 痛之。至是启 太祖 曰:‘……沥肠紓愤,仰希神照,辩明枉直,亮王素行,使还名帝籍,归灵旧塋,死而不泯,岂忘德於黄壚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