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善良的民众。
引《书·吕刑》:“受王嘉师,监于兹祥刑。”孔 传:“有邦有土,受王之善众而治之者,视於此善刑欲其勤而法之。”清 王夫之 《连珠有赠》之六:“是以炎火在原,不伤慈於田祖;霜鈇普震,实敷惠於嘉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