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对调。
引宋 曾巩 《明州奏乞回避朱明之状》:“如臣合当避亲,臣不敢陈乞在京差遣,只乞对移 陈蔡 一郡。”宋 赵昇 《朝野类要·陞转》:“﹝两易﹞俗谓对移也。或因避嫌,或以得罪被劾而罚轻者,皆两易其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