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词
(1) 殴人致皮肤肿起无创痕者为“疻”。泛指殴伤
疻,殴伤也。从疒,只声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凡殴伤皮肤起青黑而无创瘢者为疻,有创瘢者曰痏。
(2) 如:疻斗(谓互殴致伤);疻面(殴伤面部);疻烂(谓互相殴打出血)
疻【午集中】【疒部】 康熙筆画:10画,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諸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毆傷也。《前漢·薛宣傳》遇人不以義而見疻者,與痏人之罪均,惡不直也。《注》應劭曰:以杖手擊人,剝其皮膚腫,起靑黑而無創瘢者,律謂疻痏。
又《廣韻》旨夷切《集韻》蒸夷切,音脂。
又《集韻》商支切,音施。
又章移切,音支。
又《類篇》敞尒切,音侈。義同。
疻【卷七】【疒部】
毆傷也。从疒只聲。諸氏切
(疻)疻痏、逗。毆傷也。疻痏二字各本無。依全書通例補。漢書薛宣傳。廷尉引傳曰。遇人不以義而見疻者、與痏人之罪鈞。惡不直也。應劭曰。以杖手毆擊人。剝其皮膚。起靑黑而無創瘢者。律謂疻痏。按此、應注譌脫。急就篇顔注云。毆人皮膚腫起曰疻。毆傷曰痏。葢應注律謂疻下奪去六字。當作其有創瘢者謂痏。文嵇康詩。怛若創痏。李善引說文。痏、瘢也。正與應語合。皆本漢律也。疻輕痏重。遇人不以義而見疻。罪與痏人等。是疻人者輕論。見疻者重論。故曰惡不直也。創瘢謂皮破血流。从。只聲。諸氏切。十六部。